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司”)于2023年7月11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55)。
(1)现场会议:2023 年 7 月 28 日(周五)14: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
和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38,106,2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8006 %。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7,694,876 股 45.7215%
网络投票 11 411,400 股 0.07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910,13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063%。
其中:
中小股东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9,498,730 股 1.8271%
网络投票 11 411,400 股 0.0791%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886,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0,8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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