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壮大临朐县中药材产业,增强中医药竞争优势,临朐财政答好“四道题”,通过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强基础、补短板、锻长板,形成“研发-种植-加工-仓储-物流-文旅”全链条绿色发展格局,打造中医药产业发展“临朐样板”。
答好药材种植“基础题”,让产业源头造福于民
(相关资料图)
临朐财政鼓励道地药材种植,大力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建设中药材基地,对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新发展集中连片种植丹参、黄芩、板蓝根、金银花等临朐优势中药材,单品种面积在50亩以上,且符合土地利用优先序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每亩200元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块实验林药套种、烟药轮作,对新发展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亩100元补助。
支持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临朐财政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中药材园区建设,对年内新打造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土地流转手续规范、水路电设施齐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给予10万元奖励。培育支持中草药种植“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依据专业村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对前10名予以表扬奖励。
临朐财政坚持招引和培育并举,对新引进落户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实行“一事一议”。发挥县内华农生物、三润生物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行“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种植、建设中药材基地,推动中药材实行规模化种植。鼓励现有中药材加工企业开展技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补。
临朐财政加快构建现代中药物流体系和中医药商贸仓储物流服务体系,对成功创建年交易量5000吨以上并纳入贸易业统计的市场投资主体,给予20万元奖励。对从事中药材种植的县级以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新建冷藏保鲜设施的,优先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
临朐财政支持企业主体创牌,向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中医药类企业和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按认证费用的80%予以奖补。对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奖补10万元。
答好中医药研发“加分题”,让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通过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新平台,大力支持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积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和省级学(协)会在我县设立中医药工作机构。对国家、省、市认定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临朐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已获得“鲁药制剂”批准文号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一次补助运行费用2万元。对新研发获得“鲁药制字”批准文号中药制剂的机构,每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名中医药专家引进力度,加快对国医大师和全国、省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对县内医院新全职引进的中医药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期限的3年的生活补助。对镇(街、园、区)卫生院(卫生室)新全职引进的中医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
答好融合发展“多选题”,让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临朐财政积极鼓励开发中药系列产品,瞄准保健食品、药食同源产品、重要提取物等精深加工开发、副产品研发等方向延链补链。对获得生产许可且在临朐投入生产,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大力支持“中药+文体旅游”多元发展,鼓励开发中药文化创意产品,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药膳产业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部门办法荣誉称号的,以及中药文化、特色疗法、中药材及制剂、中药炮制等列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分别给予响应奖励和宣传推广。
答好发展保障“必答题”,让顶层设计开花落地
大力推行“强村贷”“鲁担惠农贷”“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优惠贷款政策,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户或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落实优惠政策;对因扩大规模、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向银行申请的一年期以上贷款的,按贷款合同签订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单个主体一次贴息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不重复贴息。
此外,临朐财政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整合其他支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国企带动等方式,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中医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大户、重点加工企业等发展,扶持和保障临朐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通讯员: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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